台灣法律怪奇案件:那些真實發生過的荒誕故事

台灣法律怪奇案件:那些真實發生過的荒誕故事 · 第 8 章

冤獄與烏龍通緝

他走進戶政事務所的時候,只是想換一張身分證。

那天沒什麼特別的,天氣普通,隊伍普通,櫃檯後面的承辦員動作也普通。他遞出舊證,說明來意,承辦員接過,在鍵盤上敲了幾下,等著螢幕跳出他的資料。這個動作全台灣每天有幾萬人在做,沒有人會多想。

但螢幕跳出的不是他的資料。

是紅字。那種系統預設的暗紅色,像舊式終端機的錯誤訊息,不是鮮紅,是那種已經被看過太多次、被忽略太久的紅。承辦員的表情沒有變,或者說,變了一點點——那種「這不是我的問題」的微微僵硬。她往後靠了一下,椅子發出輕微的摩擦聲,然後說:「先生,你等一下。」

他還沒有反應過來。他站在那裡,看著自己的舊身分證躺在櫃檯上,照片裡的他年輕一點,頭髮多一點,正對著鏡頭微笑。那個人現在成了「等一下」的原因。櫃檯後面的承辦員起身,走向另一台電腦,又走向另一個人,低聲說了幾句話。他聽不見內容,但看見對方也看了螢幕一眼,然後看了他一眼。

那種眼神他很熟悉。在醫院等報告的時候,在銀行被婉拒貸款的時候,在人生中某些「你被分類到另一邊了」的時刻,他都看過。但他從沒想過,換一張身分證也會觸發這種眼神。

承辦員回來了,語氣比剛才輕,輕到像是怕驚動什麼:「先生,系統顯示你是通緝犯。」

我們姑且叫他阿明。阿明今年四十出頭,做業務,已婚,有一個正在讀國中的小孩,沒有任何前科,連交通罰單都準時繳。他上一次進警察局是十年前,為了撿到的錢包。他的人生沒有戲劇性,沒有轉折,沒有那種會被拍成新聞的橋段。

但現在他是通緝犯。

承辦員解釋,系統裡有另一個人,身分證字號和他的只差一碼——可能是某個環節key-in的時候打錯了,可能是轉檔的時候跳行了,可能是兩個不同系統對接的時候某個欄位沒對齊。這種錯誤在官僚體系裡不算罕見,但罕見的是它沒有被發現,沒有被核對,沒有在任何一個關卡被攔下來。它就這樣流進了資料庫,流進了通緝系統,流進了每一個會讀取身分證字號的終端機。

阿明問:「那現在怎麼辦?」

承辦員說:「你要去警察局。」

他去了。不是因為他相信自己該去,是因為他發現自己沒有別的地方可去。戶政事務所不能改系統,法院不能當場受理,律師事務所說要先確認事實。唯一能「確認事實」的地方,就是警察局——那個把他標記為通緝犯的系統的源頭。

警察局的冷氣比戶政事務所更冷。他坐在塑膠椅上,等著承辦警員從另一台電腦裡調出他的「案底」。那個過程花了四十七分鐘,他後來記得很清楚,因為他盯著牆上的時鐘,秒針每跳一格,他就想一次:我現在是通緝犯,我正在等警察確認我是不是通緝犯。

警員最後抬起頭,說:「是系統誤植。」

四個字。沒有道歉,沒有解釋這個誤植是怎麼發生的、誰該負責、會不會再發生。只有四個字,像是一個錯誤訊息的結尾,而不是一個人被剝奪了幾天、幾週、或者幾個月正常生活的開端。

阿明後來才知道,那個錯誤的號碼已經在系統裡跑了多久。他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因此多繳過什麼稅、少領過什麼補助、或者在什麼時候被某個資料庫標記為「高風險」。他只知道,從戶政事務所到警察局的那條路上,他經過了三個路口,等過兩次紅綠燈,看見一間便利商店正在補貨,一個國中生騎腳踏車超過他。那些都是正常的世界,而他已經暫時不屬於那裡了。

這不是阿明獨有的故事。

士林地院曾經審過一個案子,案號109年度國字第8號。原告也是一個普通人,因為檢警系統的行政疏失,莫名成為通緝犯。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,是因為某個他永遠不會見到的人、在某個他永遠不會知道的時間點、按錯了一個鍵或者少核對了一個欄位。那個錯誤像一顆石頭滾下山坡,越滾越快,越滾越大,最後砸進一個完全不相干的人生裡。

法院最後判國家應該賠償。這是好消息,至少在法律上是的。但判決書裡的數字,需要被仔細閱讀才能感受到它的重量——不是因為太高,是因為它的計算方式本身就構成另一種荒謬。

國家賠償的計算,是一種特別的數學。它要算你因為這個錯誤「實際損失」了多少:誤工幾天、名譽損害幾分、精神痛苦幾元。每一項都要證明,每一項都要折算,每一項都要被放進一個公式裡,讓計算機按出一個「相當」的數字。

阿明沒有被拘留,這是幸運的。但他在戶政事務所和警察局之間來回的那幾天,工作耽誤了,客戶流失了,妻子從震驚變成憤怒再變成某種沉默的疲憊。這些要怎麼算?精神痛苦的公式是什麼?一個人站在櫃檯前,看著自己的臉在系統裡變成另一個人的罪,那個瞬間的溫度落差,要怎麼換算成新台幣?

國家賠償的門檻很高。不是法律門檻,是那種「你必須證明你真的受傷了」的門檻。阿明後來申請了,承辦員用一台舊計算機,按鍵比書記官那台更鬆、回彈更慢,每一聲「喀」都像是在確認什麼,又像是在拖延什麼。加一筆誤工費,減一筆已經領過的補助,乘上物價指數,除以某個他聽不懂的係數。

最後出來的數字,夠他付幾個月的房租,不夠他付律師費。不夠他買回那幾天裡,客戶對他的信任、妻子對他的平靜、以及他自己對「這個系統不會無緣無故咬人」的確信。

我們來看看那個數字是怎麼被決定的。

國家賠償法第二條規定,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,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,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這句話看起來很堅實,像是一面牆,可以靠。但實際上,「故意或過失」的舉證、「不法」的認定、「損害」的計算,每一道都是關卡。

更根本的問題是:國家賠償的邏輯,預設了錯誤是可以被「補償」的。你損失了幾天自由,我賠你幾天薪水;你名譽受損,我賠你一筆精神慰撫金;你被嚇到了,我算一個係數給你。這個邏輯在車禍或醫療糾紛裡或許成立,但在「你被國家錯誤地標記為罪犯」這件事上,它暴露了一種無能為力。

因為那個標記不會完全消失。阿明後來發現,即使通緝被撤銷了,某些系統的角落還殘留著記錄。他申請出國的時候,被多問了幾句;他換工作的時候,背景查核多花了幾天。這些都是「沒有發生什麼」的時刻,但「沒有發生什麼」本身就是一種發生。他開始學會在遞出身分證的時候,觀察對方的表情;在等系統跑資料的時候,計算秒數;在一切正常的時候,預留一塊心神,準備應對可能的不正常。

這種改變要怎麼賠?國家賠償的計算機沒有這個欄位。

讓我們回到那個錯誤的源頭。

身分證字號是台灣法律身分最基礎的編碼。十個字元,一個英文字母加九個數字,定義了一個人的稅籍、健保、勞保、戶籍、前科、通緝狀態、以及無數行政系統裡的軌跡。它是冰冷的、精確的、號稱獨一無二的。但獨一無二的東西一旦錯了一碼,它就變成獨一無二的錯誤,精確地指向另一個錯誤的人。

阿明後來去查了那個和他差一碼的號碼。那個人確實存在,確實有案底,確實是通緝犯。兩個毫不相干的人生,因為一個數字的鄰近,被暫時縫在了一起。這種縫合沒有人察覺,因為系統不認人,只認號碼。號碼對了,人就對了;號碼錯了,人就錯了。人在這裡只是號碼的附屬品。

這正是台灣法律身分最脆弱的環節。我們習慣相信數字比人可靠,系統比記憶客觀,編碼比臉孔精確。但當錯誤發生的時候,這些信念反過來咬人。阿明有臉、有指紋、有過去四十幾年累積的社會關係,但這些在櫃檯的螢幕面前都不重要。重要的是那十個字元,而第十個字元錯了。

國家賠償核定書下來的時候,阿明已經學會不期待了。

他簽收,看著金額,想起在戶政事務所的那天。那時候承辦員把舊身分證還給他,塑膠封膜的邊緣刮過他的指腹,鈍鈍的,有點痛,有點癢,像是一個提醒:這張證件曾經失效過,曾經在某個系統裡不代表他。現在國家用另一張紙——這張蓋了章、寫了數字、由承辦員簽名的核定書——來確認他確實受過傷,確實應該被補償,確實可以「到此為止」。

承辦員在核定書上蓋章。那個聲響是悶的,不是清脆的,像是一個東西被塞進抽屜裡,或者一個人被塞進分類裡。蓋章聲之後,計算機又響了幾聲,這次是在確認金額無誤,準備撥款。兩種聲響交錯,一個是程序的終結,一個是數字的試算,都是冰冷的、規律的、不帶情緒的。

阿明走出國賠科的辦公室,走廊盡頭有窗,光進來,但沒有溫度。他想起戶政事務所那天也有窗,也有光,但那時候他還沒有意識到,自己即將進入一個沒有窗戶的迴廊——一個由系統錯誤、官僚程序、和法律補償構成的迴廊。他現在走出來了,手裡有錢,有核定書,有「到此為止」的蓋章。

但他也知道,某個地方的某台電腦,正在跑另一個人的資料。某個承辦員正在敲鍵盤,某個欄位正在等待被填寫。而某個普通人,可能在下一個路口、下一間戶政事務所、下一次遞出身分證的時候,看見螢幕跳出暗紅色的字。

那個人還不知道。他還在正常的世界裡,等著紅綠燈,看著便利商店補貨,讓一個騎腳踏車的國中生超過他。他還沒有變成「等一下」的原因。

系統繼續跑著。蓋章聲停了,計算機聲停了,但鍵盤的敲擊沒有停。在某個他看不見的地方,十個字元正被輸入、被比對、被決定。其中一個字元錯了,或者沒錯。系統不會預告,只會在螢幕上顯示結果。

而人只能站在那裡,看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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