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慧通膨與棘手問題時代的高教創新產學合作 · 第 1 章
AI 時代的棘手問題與臺灣高教的創新轉向
這一代的大學生畢業後,將進入一個被兩股力量夾住的勞動世界。第一股力量來自人工智慧:生成式 AI 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吸收可標準化、可規格化的認知任務——摘要、翻譯、初稿撰寫、制式報表分析——這些過去支撐大量白領職位的工作,其市場價值正在快速下降。第二股力量則更隱微:社會與產業真正稀缺、也真正值得人去做的工作,幾乎都不是標準化任務,而是棘手問題。
「棘手問題」(wicked problems)一詞可上溯至 Rittel 與 Webber 於一九七○年代的政策規劃研究(Rittel & Webber, 1973,詳細出處待查)。本書沿用其核心界定:棘手問題是無明確定義、無標準解法、且涉及多方利益糾葛的複雜問題。少子化下的勞動力結構重組、淨零轉型、高齡照護體系、地緣政治驅動的供應鏈重整——這些當代臺灣社會最迫切的議題,無一符合「給定輸入、求解輸出」的工程問題形態。它們的困難往往不在求解,而在於連「問題到底是什麼」都沒有共識:淨零轉型對石化業者與青年世代是兩個不同的問題;照護人力短缺對家庭、機構與移工是三組不同的利益結構。
這兩股力量形成了本章所稱的「兩面夾殺」:AI 吃掉標準化工作,而 AI 本身解不了棘手問題。後半句需要精確表述——AI 並非對棘手問題全然無用;它能加速處理棘手問題中可被定義、可被拆解的局部任務(資料彙整、情境模擬、方案初篩)。但棘手問題的核心難關——問題的定義、利益的協調、價值的權衡——並沒有可供模型對應的「正確答案」,也沒有乾淨的訓練資料。這些環節仍然、而且在可見的未來持續需要人。
由此可得本章的第一個推論:人才培育的重心必須移向「定義問題、跨界協作、迭代求解」的能力組合。這不是修辭,而是勞動市場結構變化的直接要求。教育的目的不再是輸送標準化勞動力——那條輸送帶正在被 AI 接管——而是培育能與 AI 協作、且能處理 AI 處理不了之事的人。臺灣高教是否已朝此方向轉向?答案是:教學端已經開始,但有一段關鍵的路還沒接上。
政策脈絡:制度性的轉向,而非零星的熱情
若教學創新只是個別教師的熱情,它終將隨人事更迭而消散。但臺灣過去十年的證據顯示,這是一次有制度性誘因支撐的系統性轉向。
最具代表性的政策工具是教育部「高等教育深耕計畫」。第一期(一○七至一一一年)已將「問題解決」「跨領域」「創新教學」納入經費分配的評核方向;第二期(一一二至一一六年)更為明確:總經費九百七十億元,較第一期增加一百三十二億元,並明訂六大關鍵能力——資訊科技與人文關懷、跨領域、自主學習、國際移動、社會參與、問題解決——同時以議題導向教學、永續發展目標(SDGs)與國家核心戰略產業引導學校的計畫設計(來源:教育部深耕第二期計畫說明,edu.tw)。
這項政策設計的意義在於:「問題解決、跨域、議題導向」已不只是教學理念的宣示,而是寫入資源分配指標的制度訊號。對各大學而言,回應棘手問題時代的教學創新,從「做了很好」變成「不做會影響經費」。政策端率先把方向定了;下一步要看教學端的實際回應。
教學端的回應:兩個案例
第一個案例是國立臺灣大學的 D-School(創新設計學院)。D-School 於二○一五年成立,以設計思考為方法論基礎,組織上設四大主軸:創新教育、創創學程、領導學程、大學社會責任,強調實作導向與真實議題導入。以二○二二至二○二三年度為例,D-School 開設超過八十門學分課程,修課學生逾兩千名(來源:D-School 官網及相關報導)。值得注意的是其課程形態:學生面對的不是教科書末尾的習題,而是未經整理的真實議題,期末的產出是原型與提案,而非標準答案的考卷。
第二個案例是創創學程的業界共構課程。創創學程(創業創新學程)同樣隸屬 D-School 體系,其設計核心是讓學生組成跨領域團隊,在業師與課程教師的共同引導下,針對真實的創業機會或產業議題進行驗證與迭代。課程中業界導師的參與不是演講式的點綴,而是進入學生團隊的發想與驗證迴圈。這種「業界共構」的課程設計,已經是產學合作在教學端的雛形——只是規模小、形式非正式,且高度依賴個別教師與業師的人脈網絡。
兩個案例的共同點可以歸納為:把無標準答案的問題帶進課堂,讓學生練習定義問題、跨界協作、迭代求解——正好對應前述棘手問題時代的能力需求。就此而言,臺灣高教教學端的創新已經展開,且不是孤例。
然而,也是在此處,本章必須指出關鍵的斷點:課堂裡的「真實問題」多半是模擬的,或是從產業單向取材的——問題被包裝成期末專題,而真正的問題擁有者(企業、社區、組織)並未進入共同設計與共同驗證的迴圈。教學端已在創新,缺的是產學合作的最後一哩。本書所稱「最後一哩」,界定為:課堂創新的成果與真實問題擁有者之間的合作介面。這一哩為什麼走不通?需要從制度與資源兩個層面分析。
最後一哩為什麼走不通:制度面與資源面
制度面的核心問題是交易成本。大學的產學合作標準流程包含合作簽約、智慧財產權歸屬談判、以及校內行政程序(簽陳、計畫核定、經費核銷)。以技術移轉為例,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品化專區對技轉案的描述是「短則數月,長則超過一年」。這套流程的設計邏輯,對應的是大額、長期、高確定性的合作——也就是大型聯盟或大型產學計畫。流程本身並沒有錯:大額合作本就需要嚴謹的智財與法律防護。問題在於,這是唯一的介面。當所有合作都必須通過為大額合作設計的閘門,小規模合作便在結構上被排除。
資源面則是需求端的鏡像。中小企業、傳統產業與新創團隊的產學合作需求,通常是零碎的、急迫的、小額的:一個製程參數的驗證、一份使用者研究的執行、一個原型的快速測試。但這些組織多半沒有專職法務、沒有研發管理部門去消化前述的簽約與智財流程,也負擔不起大型聯盟的會費與長期人力投入。
對照公开資料中的兩種處境,落差一目瞭然。大型企業參與大學產學聯盟或共同研發中心的案例相當常見:由企業端設專責窗口、簽訂多年期合約、投入可觀的年費或研究經費,換取優先接觸研發成果與人才(具體聯盟案例與金額,待查補具體引用)。反觀中小企業端,媒體與產業調查中反覆出現的敘述是:想找大學幫忙,卻不知道找誰、不知道怎麼簽、等不了半年(具體報導案例,待查補引用)。兩者的需求結構不同,但現行的制度介面,只有為前者設計的那一種。
此處需要預先回應一個合理的反論:「中小企業不是可以透過育成中心或區域產學合作中心接觸大學嗎?」部分正確,但不充分。育成中心的主要服務對象是進駐新創,核心業務是空間與輔導;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則偏重技術移轉與媒合。兩者的介面仍以「案件」為單位——一次媒合、一件技轉——而非以「教學共構」為單位。以課程、專題、競賽為載體的彈性合作,恰好落在這些既有機制的縫隙裡:它不是育成,也不是技轉,因此沒有為它設計的通道。
章末宣言:彈性產學合作,一條值得嘗試的路徑
將前述分析收攏:教學端已具備處理棘手問題的課程設計能力;制度面只有為大額長期合作設計的介面;資源面則存在大量進不了這個介面的小型需求者。三個事實加起來,指向一個明確的缺口,也指向填補缺口的方向。
本書提出並主張「彈性產學合作」:有別於正式大型聯盟,以小型、主題式、可迭代為原則的產學合作模式。三項原則各自對應前述的斷點:小型——對應資源面的門檻,讓中小企業、傳產與新創付得起、吃得下;主題式——對應需求的零碎性,一次合作解決一個明確問題,不必包下整個聯盟的規模;可迭代——對應棘手問題無標準解的特性,允許嘗試、修正與再試,不必一次簽訂長約。
最後需要澄清一個可能的疑慮:彈性是否等於廉價?不等於。彈性降低的是「進入」的交易成本,而非合作的價值。計費方式、智財歸屬與成果分配,仍可以在小型框架內清楚約定——這一點將在第三章具體展開。本章的立場是溫和的:我們不主張取代大型產學聯盟,也不認為彈性合作是萬靈丹;我們主張的是,在大型聯盟與完全沒有合作之間,應該存在一條中小型組織走得進去、大學端做得起來的中間路徑。這條路徑值得嘗試,而它具體長什麼樣子,是下一章的主題。